招标公告:康城学校新大楼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康城学校新大楼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受委托,对康城学校新大楼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能够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并且拥有适合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须是投标家具的生产制造厂商;(3)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康城学校新大楼家具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1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资质能力的社会供应商积极有效地参与康城学校新大楼家具采购项目工作。本项目的主要内容是:采购家具设备包括:办公桌椅、橱、多媒体讲桌、课桌椅、计算机桌椅、实验桌椅、书法讲桌、书法桌凳、写生桌椅、学生音乐椅、剧场椅、器材橱、更衣橱、设备控制台、控制台、演示台、静物台、美术工作台、货架、推拉式书写板、学习园地展示板、学生储物柜、演讲桌、主席椅、主席桌、准备台等;采购图书馆家具包括:吧台、吧台椅、圆形阅览桌、阅览、沙发、茶几、圆形阅览桌、休闲圈椅、异形阅览沙发、电子阅览桌、阅览椅、阅览桌、单面矮书柜、单面矮期刊柜、报刊架、双面矮书柜、到顶双面书柜、阶梯式书柜、定制双面矮书柜、到顶开放式书柜、定制沙发、三层新书展示架;借阅台、六层复柱双面书正架、六层复柱双面书辅架、六层复柱单面书正架、六层复柱单面书辅架、阅览桌、阅览椅、六边型阅览桌、单面矮书柜、双面矮书柜、单面矮期刊柜、报刊架、S型书柜、主题图书专栏、定制双面矮书柜、S软包凳、到顶开放式书柜等。 (2)项目预算及招标上限价项目预算:115.24万元招标上限价:113.739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上限价,超出此价,评审时将被作为无效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7-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7-2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单位提供);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事业法人单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4、税务登记证副本;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独立法人单位提供);6、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其他组织提供);7、被授权代表身份证;8、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7-2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7-2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 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师范大学康城实验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市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
地址: | 莘松路958弄瀑布弯道18号 | 地址: | 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
邮编: | 201100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浦老师 | 联系人: | 顾一斌 |
电话: | 130*****029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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