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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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SXCX-Z-2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
一、招标条件
本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金库值守人员 4 人,承担
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库的安全守卫任务,实行双人 24 小时不间断武装值守,保障
业务库安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
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公司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相关人员必须符合《专职守护押
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持有公务用抢持枪证;投标人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
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抢枪证》。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时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出具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不得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
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节假日休息), 时 30 分—12 时 00
8
分,14 时 30 分—18 时 00 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2 室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
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
取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
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他
项目编号:2024-SXCX-Z-22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本项目已由志丹县农村信用
合作联社立项会议纪要批准实施,对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投标人参加
本次投标。
一、项目名称: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
二、招标单位: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三、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库守卫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金库值守人员 4 人,
承担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业务库的安全守卫任务,实行双人 24 小时不间断武装值守,
保障业务库安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计划投资:23.88 万元
七、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包;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
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的营
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需提供公司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相关人员必须符合《专职守护押
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持有公务用抢持枪证;投标人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
安机关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抢枪证》。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投标时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出具法定代
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人不得①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企业经营
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②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体③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企业行贿犯罪记录⑤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非企
业单位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9 日(节假日休息),8 时 30 分—12 时 00 分,14 时 30
分—18 时 00 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2 室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 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 日 14 时 30 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址
为: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ntba.com》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保安街 134 号
联 系 人:赵伟
联系电话:13809119349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2 室
联 系 人:乔璐
联系电话:1335911808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保安街 134 号
联 系 人:赵伟

话:1380911934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长青路 92 号 1 号楼 1 单元 402 室
联 系 人: 乔璐

话: 13359118087
电子邮件: sxcx20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信用 金库 守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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