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钻井及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钻井及污水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以询价方式采购钻井及污水管道工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总价为******.33人民币元,质保期≥1年。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价格即为最终成交价格,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本次采购工程量清单等现场获取。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四)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五)投标供应商出具对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所投项目报价应当包含材料费、施工费、工程垃圾清运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出具税务发票。

(二)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响应文件,或在同一份询价响应文件中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正常报价格式对该项目进行规范报价。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所投项目工程使用的产品必须是品牌产品,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合格。

(三)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供货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应当认真查看采购单位的服务时间要求,如所需服务时间超过采购单位要求,则不应报价。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正常要求的;

5.不符合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六)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本单位有权放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投标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 营业执照;

2.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 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人授权书;

4. 报价函;

5. 本项目的工程质量承诺书;

(九)本单位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纪检、工会、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报价及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一)付款方式:此项目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计后支付决算审计价的97%,余款3%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十二)供应商请详细阅读招标通知书、采购工程量清单等等,按照其要求进行投标。同时注意采购工程量清单等是招标通知书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报价方式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在2024年06月17日14:30-15:30时,报价材料密封送达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材料中必须包括“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一副。

(二)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日15时30分

(三)开标地点: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党员活动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寿县小甸镇小甸街道育英路南侧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54-******* 133*****176

寿县小甸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06月13日


标签: 污水管道工程 钻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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