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施甸县由旺镇人民政府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设备采购项目”的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行政区域 保山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3日 14:52
预算金额 ¥30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33*****161
采购单位 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采购单位地址 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5-*******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区环卫站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5-*******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项目名称: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工程建成后每天可提水1000m3,主要解决施甸县由旺镇大秧田村2953亩耕地的灌溉用水不足问题,同时可辐射其余2350土地的用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0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系采购人实施“由旺镇大秧田村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核心设施设备。目前国内具备以水能方式实现自然能提水设备制造的仅有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企业。相关情形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之规定。为顺利完成“以节水灌溉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国内唯一具备自然能提水工程设备生产制造能力的企业实施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绍兴淼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马山街道越兴北路299号6幢


三、公示期限


2024-06-14至2024-06-20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施甸县由旺镇财政所

联系地址:施甸县由旺镇杨家村

联系电话:0875-*******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施甸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地址:施甸县甸阳镇甸阳中路127号

联系电话:0875-*******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杏花小区(区环卫站北侧)

联系电话:0875-*******


标签: 人民政府拟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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