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6年度海事科技(第Ⅱ批)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6年度海事科技(第Ⅱ批)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6年海事科技项目己通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审批,项目业主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项目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现对该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下列合同包再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及说明见附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项目预算
万元人民币
2
海事一线执法模式优化研究
公开招标
60
5
船舶污染物排放监测技术装备研究
公开招标
80
8
IMO E-航海战略与中国E-航海发展研究
公开招标
240
9
航行安全信息综合发布机制研究
公开招标
50
10
海船船员管理模式改革研究
公开招标
60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任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及资信状况良好,熟悉交通行业特点、准确把握宏观形势发展趋势、理论水平高、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的行业骨干企事业单位。
3.2投标人须面向项目领域吸引国内外最新成果和高层次人才团队,整合科技资源,开展自主研发。鼓励建有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级以上重大研发机构的单位投标。
3.3项目负责人应年富力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科研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历,拥有从事类似项目研究的业绩,能够坚守科研岗位,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科研工作。
3.4本次公开采购的项目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的合同包及项目类型详见公开采购公告附件《2016年度海事科技项目公开采购项目汇总表》。
3.5投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的关键性或核心工作委托他人完成。
3.6本项目接受合作研发,允许投标人分包,但投标人应承诺承担项目主体研究工作,其自行承担的工作量不得少于总工作量的50%。
3.7投标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标的投标,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注:上述所列的资格标准适用于本招标项目下所有各包。但如果各包在第三章任务需求中对上述资格标准另有修改与补充,应以各包第三章所载明的资格标准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6年7月8日至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4室)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可以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上下载。招标文件以书面版本为准,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只作为参考,方便投标人投标。只有购买了书面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备投标资格。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50元。招标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和邮费(如需邮购)后2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如投标人同时投多个项目,一次性收取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1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6年7月28日10时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3会议室。开标仪式随即开始。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4室),以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文件为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4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何珊
电 话:***-******** 传 真:010-********
电子邮件:heshan@cntic.genertec.com.cn
户 名: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账 号:********6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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