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上海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起于一期六陈路站,终于T3航站楼站,主要沿浦东枢纽--川南奉公路--川六公路--六陈路走行。
全长14.068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5座,均为地下车站,1座中间风井。
本工程设无新建车辆基地。
本工程新建闻居路主变电站1座,选址于闻居路站东侧。
控制中心随21号线一期接入蒲汇塘基地的“上海市轨道交通网络运营调度管理大楼”。
2.2招标范围
上海市轨道交通21号线一期东延伸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的所有设备及其附件的制造(包含非标)、装配、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交货、保管、安装、现场试验、调试、试运行、维护、交接验收和技术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人员培训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防孔口防护设备:(1) 出入口钢结构活门槛防护密闭门、钢结构活门槛密闭门,适用于地铁出入口防护;(2) 清洁式风道钢结构清洁式通风防护密闭门、风机密闭门,适用于战时通风道口部防护;(3) 隔绝式风道钢结构防护密闭门,适用于战时不用的通风道口部防护;(4) 地铁区间防护密闭隔断门、单扇钢结构双向受力防护密闭门、出入段线区间防护密闭门和区间密闭门,适用于防护单元隔断和隧道出入段(场)线口部的防护;(5) 疏散通道钢结构活门槛防护密闭门,适用于疏散通道口部的防护;(6) 临空墙防护密闭封堵板,仅适用于条件困难时的通风道口部的防护;(7) 人防预留连通口防护密闭门,仅适用于轨道交通车站与相邻地下工程有连通规划的人防工程或非人防工程,有开发需要并实施的工程。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获得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的专业生产厂商。
3.2 具有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今)内轨道交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制作及安装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为准)。
3.3 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请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6月18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4)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8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7月1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沪闵路8075号虹梅商务大厦7楼2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
********-
******,邮箱:
*********@qq.com。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申通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恒通路222号
联系人:赵倩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奕玮、曹国俊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