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招标公告

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招标公告

来安县大江水务有限公司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项目
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
项目编号:LAGC-********
来安县水利局现对来安县大江水务有限公司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欢迎各投标单位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名称:来安县水利局
2、招标项目名称:来安县大江水务有限公司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项目
3、评估周期:30天
4、招标项目规模:来安县大江水务有限公司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项目位于来安县水口镇西王村,2010年建成并受益,设计供水能力30000t/d,覆盖汊河、水口、大英、三城等4个乡镇,受益人口约14万人。是国家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国家投资约4000万元,现在实际已供水12000 t/d,基本满足供水需求。
2010年8月通过招商引资采取BOT项目模式,将汊河自来水厂的经营管理权交给浙江大江水务投资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并签订了《安徽省来安县汊河自来水厂特许经营协议》,协议明确了主体产权、管理模式、经营期限、管理范围、服务标准等事宜。
5、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资产审计清查内容:
对汊河水厂的管网设施、机电设备、净化设施、私有财产进行审计清查,对汊河水厂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便于来安县人民政府进行汊河水厂的收购重组工作。
9、资产审计清查成果及要求:
(一)招标项目范围
对汊河水厂经营状况、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清单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财务审计。
(二)职业道德基本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本单位会计师开展资产审计清查业务,应当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资产审计清查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资产审计清查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三)质量控制水平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运用会计质量标准,对资产审计清查工作全过程的质量进行自我约束,提高资产审计清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人员配备要求。
1、负责承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在投标人提供的注册会计师中产生,如有增补调换须得到招标人的同意。
2、负责承接资产审计清查业务项目负责人的总体要求
(1)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和资产审计清查工作纪律;
(2)熟悉资产管理、会计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能够胜任相应的资产审计清查工作;
(3)持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4)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3、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人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人及以上的注册会计师作为担任资产审计清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资产审计清查业务开展前,项目组的设立应指定那些具有专门技能,有相当业务水平的人员,并要考虑到资产审计清查的范围和复杂性、资产审计清查人员的资格和专业素质、有无需回避的人际关系等因素。人员的数量应根据资产审计清查业务的实际需要,在保证资产审计清查质量以及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资产审计清查工作的前提下增减。
(六)诚实信用、反腐倡廉。
投标人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资产审计清查委托单位和被资产审计清查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七)资产审计清查时间要求。
会计事务单位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正式财务审计报告书(份数满足实际需要)。
会计事务单位要保证财务审计报告书通过评审,评审相关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10、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陆万叁仟元整(63000.00元),(根据省物价文制定)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9、社会法人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10、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11、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时须向资格审计委员会提交投标文件,(注:“投标文件封面”及投标文件中涉及的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装入包装袋并密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5).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 “近三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7).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承诺书
9).投标报价表;
10).诚信投标承诺书;
11).项目负责人简历;
1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分标段装订成册,包装(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所有投标文件及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等要求的将不予接收。以上1)、2)、3)、4)、5)、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或公证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14、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15、招标答疑及澄清:投标人于 2016年7月14日17时前,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ahldzb@126.com (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招标人将在2016年7月15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azbcg.com )补遗答疑栏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
16、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资格审查委员会对满足交易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交易文件,最终按投标报价最低原则,推荐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相同时,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资格审查委员会初步结论,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将对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是否是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
17、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1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1万元,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用信封密封完好缴纳至招标人处,且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数额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19、合同签订: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来安县水利局签订合同。
20、付款方式:出具正式财务审计报告书经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30天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准备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是否中标,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滁招管【2014】5号文),不足3000按3000元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本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本项费用。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10%,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帐户
户 名:来安县水利局
开户行: 招标人另行指定
帐 号:招标人另行指定
退还时间: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余款。
五、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无效标处理:
1、未按交易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经评委会一致认定且经过招投标监管部门批准后,按照无效标处理.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交易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6、投标人填报的工期或质量要求不符合要求的;
7、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会议;
8、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9、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10、投标人与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1、投标人不能提供交易文件要求的原件或原件经审查不合格;
12、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13、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14、被暂停营业的;
1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1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9、法律法规及本交易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标情形。
六、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公告上网时间2016年07月8 日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时间:2016年7月 29 日15时30分
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第二开标室)逾期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4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16 年7月 29 日15时30分
地点:来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安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五楼第二开标室)
5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后发放
6招标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来安县水利局
张世山 189*****359
7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全晨曦 翁海玲 ****-******* 151*****508

招标单位:来安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其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
5).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 “近三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
7).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8).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承诺书
9).投标报价表;
10).诚信投标承诺书;
11).项目负责人简历;
1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招标响应、签订合同以及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日 期: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年龄:法定代表人性别:


投标人(公章):

有效日期:


附件3 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行为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社会法人无失信被执行行为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皖政办「2015」52号)第六条规定的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计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附件4 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本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行为,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投标报价表

致: (招标人) :
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 的 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交易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图纸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 (币种,金额、单位) 作为资产评估编制费,并按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资产审计清查及相关服务工作。
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并遵守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所有条款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 为本项目负责人,并在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规定的 天内完成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审计清查内容。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的要求提交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本投标书有效期内撤回投标书,或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书,或自行转标,贵单位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公告(代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 万元作为履约担保。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投标人: ( 盖章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
开户银行地址:


附件6 诚信投标承诺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队伍;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出相关人员,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人员无行贿犯罪记录;
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二○一六年 月 日 (开标日期)

附件7 项目负责人简历

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毕业院校专业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从事本专业时间 年为申请人服务时间 年
执业注册 职 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项目负责人
主 要 经 历
时间参加过资产审计清查项目名称及规模该项目中担任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8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
日期学历毕业学校在本项目
拟任职务主要工作业绩






















投标人: (全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备注:投入人员总数不得少于5人并配有注册会计师1人,开标时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来安县大江水务有限公司汊河水厂资产审计清查项目的交易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来安县水利局
委托代理人:张世山
联系电话:189*****359

(单位盖章)

2016年7月 8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立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全晨曦 翁海玲
联系电话:****-******* 180*****557

(单位盖章)

2016年7月8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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