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导论》课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导论》课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导论》课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警院项目采购-2024-16;

2、采购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艺术导论》课程建设项目;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6、项目质保期:验收合格后3年;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6万元;

9、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11、磋商范围:本项目的实施、运行、验收、交付、培训、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

1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课程设计完成,乙方录制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

(2)课程建设项目完成,乙方提交课程视频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合同金额的60%;

13、标包划分:共分1个标包;

14、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相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 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磋商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磋商文件获取注意事项: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如下:

报名的同时需要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我院工作人员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后缴纳标书费,同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后勤楼三楼303房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 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楼三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楼三楼会议室。

六、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2024年 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课程建设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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