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 | ||
项目编号: | JT-FZB********-002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 | ||
公告名称: |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机场电子采购平台(https://bidding.szairport.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 | ||
公告信息: |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60 | ||
交货期说明: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到货,到货后3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 ||
招标/采购范围: | 通信机房直流配电柜蓄电池更换项目 | ||
资格条件: | 3.1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上述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3.2报名人须为所投主要产品(蓄电池)的制造商或其授权集成商,如为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如为授权集成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项目唯一授权;如同一主要产品的制造商与授权集成商同时报名,仅接受制造商参与竞价(证明文件:报名人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或其授权函,格式自拟,并加盖报名人和原厂公章)。 3.3报名人近三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6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 (2)合同内容: 含蓄电池新建、改造或维保的项目业绩; (3)合同金额:金额不少于 10万元(含); (4)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须清晰反映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规模等内容。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4非深圳注册的企业应在深圳设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提供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在深圳地区设立的办事处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5报名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本项目不接受被禁止参加深圳机场集团招标采购活动的单位报名;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 ||
联系人: | 刘工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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