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输气分公司2024年潜湘支线岳阳分输站新增旋风分离器支路工程等2个项目无损检测-非招标公告
长沙输气分公司2024年潜湘支线岳阳分输站新增旋风分离器支路工程等2个项目无损检测-非招标公告
一、概述
湖南长沙输气分公司2024年拟开展潜湘支线岳阳分输站新增旋风分离器支路、忠武线潜湘支线长沙分输站增设两路过滤分离器改造两项施工工程项目,需要对上述两项工程提供无损检测技术服务。该项目费用渠道在《潜湘支线岳阳分输站增加过滤支路改造工程项目概算表》以及《忠武线潜湘支线长沙分输站增设两路过滤分离器改造项目方案设计概算投资批准表》中列支
二、询价标段:
标段名称:潜湘支线岳阳站、长沙站两项分离器改造工程无损检测
施工内容:湖南长沙输气分公司2024年拟开展潜湘支线岳阳分输站新增旋风分离器支路、忠武线潜湘支线长沙分输站增设两路过滤分离器改造两项施工工程项目,需要对上述两项工程提供无损检测技术服务。
三、资格要求
5.1 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2 资质要求 5.2.1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无损检测B级资质。 5.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包括 CG(RT、UT、MT)检测,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5.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承包商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承包商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至2023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承包商为资不抵债的,将被拒绝。 5.4 信誉要求(工程) 5.4.1 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4.2 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4.3 承包商、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4.5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承包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5.4.6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5.4 信誉要求(服务) 5.4.1 承包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4.2 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5.4.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5.4.4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承包商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5.4.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5.5 业绩要求(如有) 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3项以上(含3项)输油气管网无损检测技术服务项目合同(附合同样本或相关材料),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6 人员要求(若有) 1)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部门颁发UT III级无损检测资格证书,相控阵超声检测人员需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他行业颁发的PA(PAUT)II级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承诺至少提供2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每组须至少配备2名检测人员,同时检测人员资质应覆盖PT/UT/MT//PAUT/TOFD资质。 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扫描件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7 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5.8 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联系人:刘雷-兼职账号
联系电话: 183*****854
邮箱:*********@qq.com
标签: 分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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