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项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福建省血液中心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项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 ||
品目 | 货物/物资/医药品/其他医药品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15:26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95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诗琦、陈东英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血液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西二环南路2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女士 059*****80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诗琦、陈东英 0591-******** | ||
附件: | |||
附件1 | 专家组成员情况表.pdf | ||
附件2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pdf |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血液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诗琦、陈东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血液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南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女士 059*****80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诗琦、陈东英 0591-********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项目预算金额:951.455万元
2、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 品名 | 数量 (套) | 最高限价 (元/套) | 是否进口产品 | 总价 (万元) |
1 | 一次性血液成分分离管路(Amicus) | 1450 | 850 | 是 | 123.25 |
2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Trima) | 6550 | 871 | 是 | 570.505 |
3 | 一次性使用血细胞分离器(Mcs+) | 3000 | 859 | 是 | 257.7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采购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用于献血者血小板采集,与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为一次性使用耗材。拟采购的3种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分别配套中心现有设备Amicus血细胞分离机、Trima血细胞分离机、MCS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使用。
4、本项目申请采购进口产品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目前用于采集血小板使用的管路均为专机专用,配套我中心现有设备Amicus血细胞分离机、Trima血细胞分离机、MCS便携式血液成分分离机使用,目前国内没有国产管路可以替代。3种管路使用过程中质量稳定,采集的单采血小板产品质量均符合产品标准。为确保献血者安全及血小板产品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采供血流程的正常开展,特申请采购进口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5、论证专家信息及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6、公示期限: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7、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购进口产品专家论证意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8、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血液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二环南路28号
联系人姓名:王长青、吴靖思
联系电话:0591-********、0591-********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联系电话:0591-********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血液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为网站固定格式,不适用本项目。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51.****** 万元(人民币)
标签: 血液成分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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