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关于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根据业务需要,现需开展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项目,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 项目名称: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维护服务

二、 项目背景

国货航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主要用于为国货航T3国际库区进行视频监控服务,并与首都机场海关视频监控平台对接,保障北京货站的安保及监管要求。

三、 采购内容

(一)服务范围:

供应商须为北京货站海关数字视频监控系统提供一年服务期的工程维护服务。

(二)维护服务内容

1. 定期巡检服务

2. 设备配置备份;

3. 备件更换服务;

4. 技术咨询服务;

5. 设备迁移服务;

6. 远程及现场技术支持服务;

7. 故障处理服务。

四、 本项目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五、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五)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并最终通过国货航供应商资格准入审核;

(六)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十二)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

(十三)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四)具有近五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内弱电项目(如信息系统、网络、视频监控等)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

(十五)具有近三年博世品牌(Bosch)视频监控系统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

六、 报名材料(请务必按顺序提供

(一)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三)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及其他第三方信用查询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此附件请登陆(http://www.airchinacargo.com/)后点击采购信息-采购模板下载;

(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此附件请登陆(http://www.airchinacargo.com/)后点击采购信息-采购模板下载;

(六)在有效期内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在有效期内的安防工程从业资质证书壹级资质,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有效的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近五年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控制区内弱电项目(如信息系统、网络、视频监控等)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1个(合同首页、产品清单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并盖公章)。

(十)近三年博世品牌(Bosch)视频监控系统相关产品销售、搭建或维护的成功案例1个(合同首页、产品清单页及签字页复印件并盖公章)。

七、 报名方式

(一)供应商一律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所有报名材料须整理成PDF文件,并全部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请确保齐全清晰,否则将可能被取消报名资格并不另行解释。

(二)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公告时间截止后将无法递交或补充材料,如需补充材料请于公告时间(含二次公告)内递交,对上传的报名材料请务必核实,如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要求或有明显歧义则视为报名不通过。

八、 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九、 报名

(一) 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010-********

联系人电子邮箱:xxbcg@airchinacargo.com

(二) 方案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电话:010-********

邮箱附件大小限制为 20M,超出此附件大小请以多封邮件的方式分开发送。

十、 其他要求

(一)我单位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发布渠道为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如项目报名供应商过多,我单位将召开资格评审会,结合项目需要确定备选供应商数量,根据排名择优录取;

(三)本声明作为报名之用,后续将根据详细的商务和技术要求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最终入围供应商。

,北京市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数字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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