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重点新媒体平台进行辽宁文旅宣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在国内重点新媒体平台进行辽宁文旅宣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在国内重点新媒体平台进行辽宁文旅宣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50,0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采购需求:
(一)主要任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守党的宣传纪律,严把辽宁文旅指定社交媒体信息传播、平台言论的政治关、导向关、纪律关,充分发挥科学研判、统筹谋划、专业指导、日常检查、分析总结等作用,引领辽宁文旅新媒体矩阵各项运营数据稳步提升向好,在全国排行不断前移,营造引导各项文旅业务优秀成果不断涌现的良好氛围。具体任务有六项:
1.统筹安排重点选题。围绕全省文旅系统中心工作,统筹调度安排年度、季度、月度重要选题。
2.策划设计精品内容。围绕我省文旅重点资源和重要节庆活动,统筹策划4个新媒体账号推出有趣味、有温度、有传播力的精品内容,提升辽宁文旅新媒体矩阵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3.参与重要文旅活动现场素材拍摄。根据“抖音、哔哩哔哩、小红书及头条”这四个号的代运营机构内容需求,实时整理辽宁文旅重大事件及重点景区宣发内容的原素材。涉及到现场拍摄的,需现场拍摄执行。
4.统计分析数据材料。重点活动结束后,及时统计发布稿件数量、阅读量、浏览量等数据,开展信息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通过周碰头的形式及时通报给各新媒体平台。对年度行业新媒体发展形势、文旅厅新媒体矩阵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研究报告。
5.做好新媒体矩阵日常管理。规范采、编、发工作流程,制定完善《新媒体发布规范》。规范新媒体发布内容,避免出现版权等问题。发挥好“中转枢纽”的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和突发情况。统筹设计安排各平台线上线下吸粉活动。
6.及时做好工作总结。统筹做好新媒体矩阵年度工作总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省文旅系统新媒体宣传培训。对上报道,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的视频、图片等信息,筛选整理后报送上级媒体。
(二)工作分工: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确定宣传主题和稿件终审;统筹协调基本宣传内容、宣传素材的制作。新媒体中心两人以上驻厅专职办公,负责对新媒体账号日常舆情监管;重要原始素材采集;对拟发布的宣传内容进行复审;按时间节点出具整体情况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1.策划制作短视频。结合辽宁文旅实际需要,分阶段、有层次、有计划地进行作品拍摄与制作,打造推介系列短视频,持续发力产出爆款视频。抖音、哔哩哔哩每月发布作品60条以上,作品双平台月总播放量3000万以上。月爆款内容(点赞量过1万)不低于2个。
2.打造热点话题。结合省旅发大会等重点活动和春季、元旦等重要节庆打造热点话题,抖音、哔哩哔哩10个月打造热点话题不少于3个,爆款视频内容不少于5个(每个不低于500万播放量)。热点话题所涉及的内容总播放量不少于1亿。
3.新媒体矩阵账号粉丝互动增长要求:
账号内容常规生产中,引导读者进行正向评论、转发,增强粉丝粘性,增加互动性,确保粉丝量稳定增长,确保平台在全国同类型排名稳定增长。账号粉丝平均每月增加:抖音号不少于*****人、哔哩哔哩不少于1500人。
4.新媒体账号负责本账号日常维护,突发情况处理;日常宣传内容制作、编辑;积极开展平台线上线下吸粉活动;对发布内容初审,重要节点活动策划制作;定期或按内容分类出具发布情况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670,000.00
最高限价(元):670,000
采购需求:
1.结合辽宁文旅重点节庆活动、重要景区景点打造热点话题,创作高质量文章。头条、小红书10个月内原创文章数量不少于150个,所输出内容千赞文章个数不少于10个,万赞文章个数不少于2个。平均每月发表文章、视频不低于300篇。
2.新媒体矩阵账号粉丝互动增长要求:账号内容常规生产中,引导读者进行正向评论、转发,增强粉丝粘性,增加互动性,确保粉丝量稳定增长,确保平台在全国同类型排名稳定增长。账号粉丝平均每月增加:头条号不少于2000人、小红书号不少于1500人。
3.新媒体账号负责本账号日常维护,突发情况处理;日常宣传内容制作、编辑;积极开展平台线上线下吸粉活动;对发布内容初审,重要节点活动策划制作,定期或按内容分类出具发布情况报告等。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微企业),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6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采购文件要求的介质存储方式形式单独密封统一递交至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2)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及备份文件现场递交,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文件为U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进行报价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报价解密需在45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6)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 北陵大街45-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卫工北街50-1号(10门)
邮箱地址: lnwy2018@163.com
开户行: 交通银行沈阳铁西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炜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国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