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泽睿新材料扩建产线配套用房项目设计第二次服务询价函

湖南泽睿新材料扩建产线配套用房项目设计第二次服务询价函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湖南泽睿新材料扩建产线配套用房项目设计。

1.2项目建设单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湖南泽睿新材料扩建产线配套用房项目占地面积约200㎡,新建约183㎡砼框架结构厂房,厂房高度为22米(包括环评设备排气筒高度),用于泽睿碳化硅纤维工艺辐照改性(辐照功率为3.0MeV)。本项目工程费用约为285万元。

1.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功能分区规划,交通规划(含人行和车流分析),景观绿化规划,消防分析,土方计算,管线综合,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鸟瞰图,效果图、设计说明,以及完成方案设计评审会和总平图批复。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室外道路、园林景观、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土石方工程等相关建设内容,和涉及周边道路、管线等所有专业设计的初步设计文件以及完成初步设计评审会和初步设计批复工作。

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筑、结构(含基坑支护)、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室内装饰装修、弱电智能化、绿色建筑、室外道路、室外照明、园林景观、亮化及辅助配套工程及设施、配套管网、土石方工程等红线范围内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涉及周边道路、管线等所有专业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

后续服务:包括本项目的施工招标、报批、报建、工程设计变更审核和出图等后续服务工作,配合建设单位编制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中的设计技术资料、主要材料设备详表及准确的规格参数等,提供满足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的报建图等。

二、资质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不少于199万元的房建项目(含辐射类用房)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设计范围需包含辐射类用房设计内容(如未体现,则提供该项目的施工图作为佐证材料,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有效时限为:近5年(询价函发布之日前1800天),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2.4评标办法及上限价:采用最低价法。

设计服务费上限价为*****元(捌万玖仟元整),工程设计计费额暂按285万元计,本项目属于石油化工工程-化纤工程,工程设计专业调整系数取值1.2,工程复杂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0,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作量40%,施工图设计工作量60%,按不超过60%确定招标控制价,具体计算如下:

[9+(20.9-9)×(285-200)/(500-200)]×1.2(专业调整系数)×1.0×1.0×100%×0.6=8.9万元。

三、投标文件组成

3.1投标原件要求单独密封,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或签字)及投标人的公章,封皮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

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一)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二);

3.3询价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附件三)、投标承诺函(附件四)。

四、付款方式

4.1具体付款方式见附件五合同相关条款。

4.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服务费用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付款期限相应顺延。

五、服务进度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甲方提供基础资料后15天完成方案设计,12天完成初步设计,12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六、其他

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未提供完全或与事实不符的行为,按照不合格投标人或废标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6.2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0时00分,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与开标会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

七、附件

附件一:法人身份证明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基本资格条件证明资料

附件四:投标承诺函

附件五:合同范本(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材料 配套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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