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号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项目第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公资采号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项目第三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郏采磋商-2024-13 | |||||||||||||||
2、项目名称: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样检验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227,59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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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服务内容:对当地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进行抽检,本次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抽检任务共1729批次(其中食品抽检任务1229批次,临时性抽检500批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一年(每批次抽检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任务) 5.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5.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如有不良情况,按无效标处理。 3.2、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检验资质认证证书(CMAF)或标识含食品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注:为保证服务质量,潜在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按标段先后顺序中取一个标段,若在多个标段中被推选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顺序中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 | |||||||||||||||
3.方式:潜在供应商报名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pdsggzy.com/fwzn/*****.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pdsggzy.com/tzgg/*****.j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6月2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各供应商可以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 2、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 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规定的标准收取。 7、监督单位:郏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005*******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5-*******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地址:郏县龙山大道东段 | |||||||||||||||
联系人:牛女士 | |||||||||||||||
联系方式:03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汇处绿地新都会8号楼503-2 | |||||||||||||||
联系人:张向飞 | |||||||||||||||
联系方式:182*****38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向飞 | |||||||||||||||
联系方式:182*****381 |
标签: 食品抽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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