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FZJKJCA[2024]01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四、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线路 | 预估人数 | 预算单价 (元/人) | 备注 |
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省外:新疆七日疗休养 | 13人 | 3000+3000(大交通费费) | 省外疗休养往返大交通费,该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另行支付,不含在本次3000元/人的预算内,大交通费凭行程单报销凭证进行实名报销(预算超出部分由职工自付) |
省外:青海六日疗休养 | 4人 | 3000+3000(大交通费费) | ||
省内:台州五日疗休养 | 43人 | 3000 | ||
省内:湖州五日疗休养 | 40人 | 3000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 6月13日至2024年 6月2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综合部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6 月 25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作无效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6 月 25日14时30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开标室,供应商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磋商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
联系人:唐恒勋; 联系电话:158*****300
十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 章满玲
联系电话:152*****2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彬
联系电话:15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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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磋商项目编号:FZJKJCA[2024]01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四、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线路 | 预估人数 | 预算单价 (元/人) | 备注 |
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2024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省外:新疆七日疗休养 | 13人 | 3000+3000(大交通费费) | 省外疗休养往返大交通费,该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另行支付,不含在本次3000元/人的预算内,大交通费凭行程单报销凭证进行实名报销(预算超出部分由职工自付) |
省外:青海六日疗休养 | 4人 | 3000+3000(大交通费费) | ||
省内:台州五日疗休养 | 43人 | 3000 | ||
省内:湖州五日疗休养 | 40人 | 3000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 6月13日至2024年 6月20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综合部
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保证金:不需缴纳。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4年6 月 25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送交到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签字、盖章、密封的,作无效处理。
九、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4年6 月 25日14时30整在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开标室,供应商须派全权代表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磋商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2.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建设集团大楼6楼
联系人:唐恒勋; 联系电话:158*****300
十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淳安县汾口镇初级中学
联系人: 章满玲
联系电话:152*****23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邵彬
联系电话:159*****521
标签: 教职工疗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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