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建安工程项目劳务分包IV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建安工程项目劳务分包IV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光伏厂区建安工程项目劳务分包IV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NYCGF-LW-2023-004)
1.招标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业主为国能盐池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场区建安工程劳务分包IV标段工程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投标的企业法人,均可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境内,具体位于盐池县城以西约60公里。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本光伏厂区标段内的土建安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进场道路和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35kV集电线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光伏厂区内所有设备安装(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箱逆变一体机(含高低压侧线缆安装敷设)、集电线路等)、卸车、保管及二次转运、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安装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建安、调试、资料、竣工及缺陷修复工作。在标段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中如有遗漏的工程项目,应被默认属于本标段范围。
2.3 工期要求
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厂区建安工程劳务分包IV标段计划于2024年07月10日开工,2024年09月30日完工。具体以进场开工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
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厂区建安工程劳务分包IV标段工程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及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和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标准高者为准。工程须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应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各项目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2)不发生质量事故,不留工程隐患;
(3)竣工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控制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工程质量,投标人必须接受招标人组织的技术交底和培训,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中国电建西北院宁夏电力国能晶体盐池20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厂区建安工程劳务分包IV标段,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标段直流侧装机容量为62.0809MWp,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进场道路和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35kV集电线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变基础、光伏厂区内所有设备安装(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汇流箱、箱变/箱逆变一体机(含高低压侧线缆安装敷设)、集电线路等)、卸车、保管及二次转运、接地、消防、截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安装工作,以及所有需要进行配套的建安、调试、资料、竣工及缺陷修复工作。
在标段区域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中如有遗漏的工程项目,应被默认属于本标段范围。同时,投标人应搜集、整理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建设管理及档案资料并负责整理移交。具体要求以建设单位资料要求为准。
具体合同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及以上资质。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企业近3年财务状况无亏损,财务状况良好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市政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且至少担任过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从事类似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工作经历,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专职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效的建筑系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人员的资格要求:人员数量及资格证书满足项目需要,具有质检员证,且注册在本单位。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工程业绩及经验(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2024年06月13日至 2024 年06 月19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招标公告联系邮箱(zbcgzx2023@nwh.cn),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填写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RUdFVHdTVUZaUW1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18号西北水电西楼十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为2024年07月04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为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 18号西北水电西楼十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采购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采购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
8. 其他
中标人数量:1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东路 18号西北水电
联 系 人: 匙工
电 话: 029-********/180*****325
邮 箱: zbcgzx2023@nwh.cn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 年 06 月 13 日
标签: 区建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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