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C-HGX******
2.项目名称: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3.预算金额:1532.******万元
4.最高限价:1532万元;
5.采购需求:带外管理交换机,数据中心核心交换,云计算服务器(计算节点2),高性能服务器(管理节点),策略可视化软硬件系统,数据中心Web应用防火墙,数据库审计,数据中心安管平台,数据库,SDN网管软件,便携式一体化智能会议终端,全流量分析软硬件系统,云计算服务器(存储节点),云计算服务器(计算节点1),日志审计,网络安全审计,操作系统,等保测评和商用密码评估,数据中心运维用堡垒机,数据中心防火墙,万兆业务接入交换机,负载均衡,互联网边界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业务边界防火墙1,高性能服务器(计算节点),零信任综合网关(VPN),主机安全防护软件,DNS服务器,APT高威胁持续攻击检测平台,LED监控全彩屏,NTP授时服务器,广域网核心路由器,高性能服务器(存储节点),云计算服务器(管理节点),TAP交换机,监测数据处理终端,抗DDOS,带外业务汇聚交换,云平台,分体式视频会议终端,会议大屏,网络安全准入,业务边界防火墙2,数据中心门禁系统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5个工作日
2.地点: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
3.方式:在线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
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采)进行网上投标,请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安装投标工具(新),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五、开标
1.时间:2024年7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项目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请在开标当日登录国e采系统点击“网上开标”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等待解密和唱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系统(国e采)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关于新版单独委托项目电子采购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相关附件。
(二)供应商进行投标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首页“注册指南”专栏。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 CA 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三)供应商可在中央政府采购网(www.zycg.gov.cn)采购公告栏查看并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或通过投标工具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
(四)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国采中心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
(五)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地震局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执行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详见http://www.zycg.gov.cn/home/contactus
3.项目联系方式
文件联系人及电话:王震 010-******** 王云飞 010-********
九、附件
天津市地震局天津市巨灾防范工程-数据平台建设(国家中心信息化硬件系统建设)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6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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