闸口海关2024年分拣、转运及销毁指定物品含有害不宜流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闸口海关2024年分拣、转运及销毁指定物品含有害不宜流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闸口海关2024年分拣、转运及销毁指定物品(含有害不宜流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楼325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4 日 09 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XZH2024FW017

2、项目名称:闸口海关2024年分拣、转运及销毁指定物品(含有害不宜流通)服务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柒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2,573,320.00)(含税)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项目单价:分拣工作人员费上限价为260元/人/天;10立方米桶装车运费上限价为1800元/车次;4米厢货车运费上限价为2644元/车次;25吨压缩车运费上限价为2800元/车次;18吨压缩车运费上限价为2300元/车次;有害销毁处置服务费用上限价为3000元/吨。单价报价超过限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结算方式:每月据实结算。即: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或服务单位)确认完成的数量乘以成交供应商的中标单价。

6、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拱北口岸采购方指定区域,对指定物品进行后续处置,主要包括对物品进行分拣、装箱、转运及其它(含有害不宜流通物品)的销毁处置服务。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预算金额执行完毕,任一条件先行达成则合同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声明函》(按提供的承诺函格式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3〕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产品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许可内容需含“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年 6月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楼325

方式:现场购买回邮寄购买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以邮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报名费汇入以下账号,报名资料发至gaoxinzhuhai@126.com,联系人:代小姐(标书售卖),联系方式:0756-*******,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后 1 日内发出。购买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星园支行。

户 名: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账 号:443*****04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 4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 7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3楼32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珠海特区报》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海关网(www.customs.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温小姐、陈小姐 联系电话:0756-*******、4241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钟兴万

电话:[0756-*******];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291号日荣大厦三楼325]。

拱北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6 月13 日

标签: 有害 分拣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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