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乐山市五通桥区红色文旅配套建设项目五通桥区英烈纪念园项目的招标文件

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乐山市五通桥区红色文旅配套建设项目五通桥区英烈纪念园项目的招标文件

乐山市五通桥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岷江流域)建设项目一期-乐山市五通桥区红色文旅配套建设项目(五通桥区英烈纪念园项目)
提问回复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2024年6月12日10时50分22秒提问:

招标文件前附表第8.4款履约保证金和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7款的约定前后不一致,前附表是: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专用合同是:中标价的10%;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为准?

针对投标人提问进行回复: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其他要求的规定,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4 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招标暂定部分)的10%”为准。

感谢对该项目的关注,《招标文件》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市五通桥区发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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