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质量认证中心关于新能源充电设施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苏州市质量认证中心关于新能源充电设施能力提升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能源充电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JSZC-******-SZWK-G2024-01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7-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SZWK-G2024-0145
项目名称:新能源充电设施能力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200.******万元(采购包1:100.******万元;采购包2: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根据业务发展需求,购置振动台(三综合测试系统)、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各1台/套,用于新能源充电设施、储能等领域的产品质量检测和产品研发测试。
合同履行期限:
(1)交货期限:
标段一振动台(三综合测试系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货。
标段二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合同签订后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交货。
(2)验收期限:
标段一振动台(三综合测试系统):合同签订后之日起3个月内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标段二步入式高低温交变湿热试验箱:合同签订后之日起2个月内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二标段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或优先采购的产品。本次采购内容不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优先采购的产品。
时间: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新CA办理指南”。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2)登录
供应商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官网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点击“项目参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我要参与”―进入采购项目点击“参与投标”―填写确认函后“保存”进入签章页面―点击“电子签章”―点击“提交”。
(3)在网上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CA技术咨询服务电话:400-608-6099
电子签章技术咨询服务电话:153*****027 153*****030 136*****356 136*****221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182*****950(不见面项目)QQ:**********、*********。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07-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开标大厅(网上不见面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1、针对中小企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单位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6、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7、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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