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建设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建设经营项目招商公告

资 产 出 租 公 告

一、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601室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降祥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

10,000

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3年10月12日

营业期限

2023-10-12 至 无固定期限

监管机构

(部门)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级主管

单位/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内部决策文件

市轨道公司总办会会议纪要

(总办会会议纪要〔2024〕8号)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市轨道公司总办会会议纪要

(总办会会议纪要〔2024〕8号)

二、出租资产基本情况及出租事项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

资产地理位置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116号轨道交通大厦

资产权属情况

/

出租用途

广告位置出租

出租面积

/

使用现状

须招商响应人自行投资建设广告资源并自行负责项目报批报建

租赁期限

10年

免租期限

互动双屏广告免租18个月,其他广告免租6个月

租金底价

项目租金80.89万元/年,其中互动双屏广告位49.60万元/年,其他类型广告位31.29万元/年

项目公告次数

第一次

租金调整的时间、幅度(递增比例)

(一)本项目合同经营期限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内含广告资源的建设运营调试期),租金按年支付,在每个租赁年度的第一个月内完成当年租金支付。

(二)互动双屏广告的建设运营调试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第19~24月(共6个月)中选人按项目中标价格的50%支付租金;从第3年开始,互动双屏广告的租金在项目中标价格的基础上递增3%;第4年及其后每一年度的租金均在上一年度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三)其他类型广告建设运营调试期为6个月,第7~12月(共6个月)中选人按项目中标价格的50%支付租金;从第2年开始,其他类型广告的租金在项目中标价格的基础上递增3%;第3年及其后每一年度的租金在一年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

(四)建设运营调试期间内免收租金,但不免收项目电费及其他费用。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租赁保证金/押金(如有)

租赁保证金为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10%。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目前租赁期限至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三年及以上广告媒体运营经验,提供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每年度新增签订的广告合同不少于1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招商响应人自主经营、参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如提供控股公司经营合同的,控股关系以招商响应人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招商响应人提供的从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签订的合同中,必须具有一个单个合同的经营期不少于1年,合同平均年收入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或者单个合同经营期虽少于1年,但合同总收入不少于30万人民币)的户外广告媒体经营业绩,经营业绩以招商响应人与客户签订的广告媒体经营合同中所列经营期限、合同金额为依据(招商响应人参股公司的经营合同可一并计算在内,参股关系以招商响应人出具的证明为准);

四、招商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处罚限届满的除外)。(以招商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招商响应人不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它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租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六、不存在招商响应人曾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因招商响应人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或严重侵犯我方权益的行为(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七、不存在招商响应人与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发生诉讼的情形(以提供承诺函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为准)。

租赁条件

本项目是由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对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的经营许可权进行招商。中选人须根据本项目《用户需求书》相关要求,自行投资建设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并为招商人无偿配建若干广告资源。本项目由中选人负责相关的报批报建手续;项目建成后,由中选人负责特定位置广告资源的销售经营、售后服务和项目日常维护等工作;配建部分的广告资源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招商人。广告资源的类型及数量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文件第七章“《用户需求书》”):

一、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包括:

(一)互动双屏(编号A)1项;

(二)其他类型广告,包含大型楼体灯箱(编号B)6个;电梯厅灯箱(编号C)12个;梯门内贴片(编号F)4个;梯内框架(编号G)6个;梯门外贴片(编号H)18个;墙身灯箱(编号L)8个;车库灯箱(编号M)15个。

二、无偿配建的广告资源包括:立式显示屏(编号D)18个;户外刀旗(编号I)20个、车库灯箱(编号N)5个;装饰面板(编号O)10个。无偿配建的广告资源与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同时建设,且必须与互动双屏广告资源同步完成建设和报批报建手续,并无偿移交给招商人使用。

意向承租保证金金额(不少于2个月租金)

******.00(大写壹拾陆万元整)。

意向承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间

一、招商响应人应提交16万元人民币的意向承租保证金,此保证金收据复印件为招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二、意向承租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提交(必须以招商响应人自身名义和账号提交)。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招商文件时间截止前到达招商人指定的账户,否则将不具备参加投标的资格。

三、意向承租保证金由招商响应人以转账的方式缴交,缴交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待招商响人通知后前来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116号轨道线网控制中心六楼领取意向承租保证金收款收据。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769*****6410328

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营业部

意向承租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保证金”。未注明用途的,视为无效保证金。

四、未按规定提交意向承租保证金的招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意向承租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一、响应文件未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招商响应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将于开封会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二、响应文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未中选招商响应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将于招商人与中选人签订合同书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三、中选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交纳租赁保证金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四、招商人将以转账的方式经招商响应人原汇款账号退还意向承租保证金,招商响应人办理退还手续时须开具并携带收款收据。

五、发生如下情况之一,意向承租保证金将被没收。

(一)招商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或在响应有效期内补充、修改、替代、放弃其响应的。

(二)中选人未按招商人要求交纳租赁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期限内,未与招商人商议签订合同且没有提供招商人认可理由的。

(三)招商响应人以其他方式干扰响应活动,或在招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文件、材料的。除没收意向承租保证金外,招商人将取消招商响应人参与响应的资格。

(四)招商响应人拒绝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修改响应文件,或不按照评审小组的要求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公告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7日。

公告期期满后,如项目标的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

重新发布公告。

公告期满后,如项目标的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招商响应人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招商人与该意向承租方按照招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公告期满后,如项目标的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承租方

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招商响应人不少于2家时,按照公告约定的交易方式组织实施一次性密封竞价活动,出价格最高者为承租人。

竞价方案

招商文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且投标报价最高的招商响应人确定为中选人。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和要求

一、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6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561号东城街道办事处2号楼2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1室;

三、递交响应文件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需携带有效证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本人,需携带招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其他人,则需携带招商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招商人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五、在本招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期以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响应文件的签单及封装要求

(一)招商响应人应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壹 套,副本 贰 套;每套正本或副本响应文件均由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在每册商务文件封面和报价文件封面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二)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的签章

1.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2.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并由招商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签字或盖章)。有增加或修正的各项,都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证明。

3.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商人指示进行,或是招商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处应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署证明。

(三)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商务文件可不予密封,每册商务文件应分别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2.报价文件必须按规定包封,在外层包封封口处加盖招商响应人公章;每册报价文件应分别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

招商响应人应按以下规定包封报价文件:

将报价文件的正本、副本包封成一包,包封封面上应该注明以下相应标识:

项目名称: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建设经营项目;

招商响应人名称: ;

招商响应人地址: ;

2024年6月27日15时开封,此时间前不得开封 。

3.报价文件的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识及盖章,招商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招商响应人。

4.响应文件(商务文件和报价文件)应根据本招商文件的要求递交,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招商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应遵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秩序地进行。

特别事项说明

及风险提示

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时须承诺并同意:

1、意向承租方已知悉本项目标的均是第一次挂牌。

2、当项目第一次公开招租公告期满,产生2家或者2家以上符合承租条件的,以现场密封报价方式进行竞价,以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成交租金。

3、当项目第一次公开招租公告期满,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出租方与意向承租方按照招租底价与意向承租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经办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联系邮箱

chenxin@dggdjt.com

联系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116号东莞轨道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网址


四、提示

特别声明

1.东莞市轨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承租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承租项目及承租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2.意向承租方如对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租赁各方提供的租赁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定的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东莞市轨道交通大厦特定位置广告资源建设经营项目招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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