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本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CSCMC-*****-3E),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新建1#电解车间~4#电解车间(101#~104#)、1#纯化装置(109#)、2#纯化装置(110#)、三氟化氮中间罐组(127#)、三氟化氮充装车间(114#)、超纯氨生产装置(113#)、超纯氨充装车间(115#)、1#空分装置(116#)、110kV变电站(302#)、动力车间(301#)、指挥控制中心(202#)等建构筑物,以及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等,共计新增建筑面积*****.17平方米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3日16时00分00秒---2024年06月18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网上下载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采购已获得批准,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船派瑞特种气体(呼和浩特)有限公司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采购。
2.2项目概况:新建1#电解车间~4#电解车间(101#~104#)、1#纯化装置(109#)、2#纯化装置(110#)、三氟化氮中间罐组(127#)、三氟化氮充装车间(114#)、超纯氨生产装置(113#)、超纯氨充装车间(115#)、1#空分装置(116#)、110kV变电站(302#)、动力车间(301#)、指挥控制中心(202#)等建构筑物,以及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等,共计新增建筑面积*****.17平方米。
2.3招标范围:1#电解车间~4#电解车间(101#~104#)、1#纯化装置(109#)、2#纯化装置(110#)、三氟化氮充装车间(114#)、电解槽组装车间、镍渣处理和电解槽清洗车间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含起重机轨道,起重机配套控制箱、电源箱、操作手柄,以及电源箱至设备内部的所有电缆,起重机轨道两侧加装检修安全防护走台栏杆)及其附件的供货,以及包装运输、安装(提供电气原理图)、调试及试验检验检测、验收(合格证),直至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长期的技术支持。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内蒙古托克托县产业园东区化工园区。
2.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或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子项目含桥式起重机B级;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06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具有类似供货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具有行车及电动葫芦设备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须提供供货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16:00时至 2024 年 6 月 18 日16:00时,在中招联合电子招标平台(网址为: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册后,在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注: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所发布的与该项目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票可在平台上进行申请,平台服务费可在平台直接开具,根据购买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等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7 月 4 日09:00整,地点为: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乙楼二楼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和 中招联合电子平台上发布。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
招标人:中国船舶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骆女士
电话:01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北院1号
联系人:汪舟
电话:010*****109
电子邮件:a********@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标签: 高纯电子气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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