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单位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4 年科学施肥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办〔2024〕66号),大埔县是2024年建设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根据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内容

  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在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结合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还田利用,探索整村整乡镇推进“三新”集成技术模式。本项目主要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重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物化补助等方式实施,特色经济作物示范区每亩补助金额不超过500元。特色经济作物种植区,果园重点推广有机肥(包括沼渣、沼液)+配方肥+水肥一体化和叶面施肥等模式,合理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建立示范区3000亩,辐射带动周边5万亩以上,通过“三新”示范区建设形成县域化肥减量增效主推技术,带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大面积推广应用。

  二、实施方案

  实施模式:采用有机肥(包括沼渣、沼液)+配方肥+水肥一体化和叶面施肥模式。实施作物:蜜柚。补助对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方式:采购有机肥、配方肥以及用户通过现有的水肥一体化设施,采购水溶肥,对蜜柚进行施用。补助标准:对购买有机肥进行补助,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对购买配方肥进行补助,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30%,对购买水溶肥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市场价的40%;每亩综合补助金额不超过500元。价格制定:通过专业询价机构,对财政补助有机肥、配方肥、水溶肥的市场价格进行市场询价。实施主体遴选:在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遴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2024年化肥减量增效“三新”集成推进县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效益,实现工作目标,现向社会公开参与实施单位报名条件:

  1、种植作物:蜜柚。

  2、蜜柚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3、申报时间: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6月20日。

  4、申报材料:申请参与项目实施的企业提交项目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租赁土地合同复印件壹份。

  5、请报名参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书递交到大埔县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耕地肥料组(县农业农村局四楼),联系人:肖志云,联系电话:0753-*******

大埔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13日



标签: 化肥减量增效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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