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文化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吴忠市文化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吴忠市文化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社会服务/安全服务/保安服务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文化馆 | ||
行政区域 | 吴忠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17:3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 ||
预算金额 | ¥4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3-******* | ||
采购单位 | 吴忠市文化馆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两馆一中心东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琳 09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金迈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吴忠市利通区金属物流园东E1区内0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华 189*****800 | ||
附件: | |||
附件1 | 网上报名表.pdf |
项目概况
吴忠市文化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ML-2024-16
项目名称:吴忠市文化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保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或微型企业应按照响应文件格式提出《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中报价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至 2024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
方式:网上下载报名表进行填写后加盖公章在报名截止期限届满前发送至指定邮箱内即可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富民路楼楼寺东侧巷道上桥村村委会旁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吴忠市文化馆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两馆一中心东侧
联系方式:苏琳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金迈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金属物流园东E1区内06号
联系方式:刘华 189*****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琳
电 话: 0953-*******
标签: 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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