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50 | |||||||||||
2、项目名称: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69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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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人: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五里川河流域废弃矿洞矿渣调查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三卢竞磋采购-2024-50、LSGZ[2024]117-ZC083 4、预算资金:¥******.0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服务内容:为全面完成卢氏县五里川河坑口封堵和废弃矿渣治理任务,对五里川河流域开展坑口封堵调查和矿渣治理现状调查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8、服务地点:卢氏县 9、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内相关标准及规定,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为具有独立法人的企事业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或新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文地质或水工环地质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5、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缴费证明;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依法免税证明文件;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査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以后开标时间以前并提供网站查询网页截图,查询结果清晰可见); 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 | |||||||||||
3.方式: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通过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办理CA证书:http://gzjy.smx.gov.cn/bzzx/******/moreinfo.html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zjy.smx.gov.cn/)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6月24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等因素,因供应商操作不当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磋商文件、无法开标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所发生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卢氏县自然资源局 | |||||||||||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解放路五街坊九号 | |||||||||||
联系人:张清超 | |||||||||||
联系方式:135*****67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华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绿地滨湖国际城3区2号楼510室 | |||||||||||
联系人:龚佳莹 | |||||||||||
联系方式:187*****02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龚佳莹 | |||||||||||
联系方式:187*****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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