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中心库OP9、OP10、OP11、OP19、OP20号仓库拆建招标公告
粮食中心库OP9、OP10、OP11、OP19、OP20号仓库拆建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和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就平阳县粮食中心库OP9、OP10、OP11、 OP19、OP20号仓库拆建项目横向通风及仓外设备(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 CTZB-H********CWZ(重)
二、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平阳县粮食中心库OP9、OP10、OP11、 OP19、OP20号仓库拆建项目横向通风及仓外设备(采购预算:45万元人民币);具体要求见采购文件。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布的时间和地点:
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均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地点: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阳县鳌江镇和泰嘉园1栋1201(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壁))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09:30
六、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10会议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09:30
投标地点: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10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交纳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捌仟元人民币;(以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代理机构)
九、其他事项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国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平阳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采购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和泰嘉园1栋1201(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隔壁)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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