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BTZBF2016--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工程,已由东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东发改审批 [2016]10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性质:
工程概况:维修改造605平方米服务中心用房、旧房墙台维修、更换琉璃瓦以及室内铺设防滑地砖、建30米围墙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维修改造服务中心用房及附属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丰县杨木林镇永久村五组。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8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10月30日,工期:88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应无在建工程(详见吉建招[2016]9号第4.4)。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个标段投标。
3.6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
3.7拒绝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5)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须为本企业注册的)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29日13时30分;地点为东丰县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东丰县西城区人社大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东丰县杨木林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地 址: 东丰县杨木林镇
邮 编: 136300
联系人: 王伟杰
电 话: 138*****01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北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东丰县江城大路1010号
邮 编: 136300
联系人:马兰
电 话:138*****43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东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标签: 杨木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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