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片区国有空地管护项目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F片区国有空地管护项目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F片区国有空地管护项目已经批准进行,项目业主为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临空经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F片区国有空地管护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2.2 项目规模及概况:
F片区辖回兴街道长河、白鹤村,两路街道齐心村,玉峰山镇玉峰山村,共计两街一镇4村19社,总面积约5.16平方公里(7740亩),本次实施土地管护面积约6877亩土地。
合同估算金额约470.32万元。
2.3 招标范围:
确保管护的国有空地边界清晰,无非法侵占国有空地的情况发生。防止违法倾倒垃圾弃土、乱搭乱建、乱挖乱堆等现象发生,防止人员溺水发生,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防止周边群众返耕返种,预防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双溪河流域正常运行,生态环境优良,无人员垂钓戏水。确保无擅自利用管护的国有空地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保障片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活动正常运转。保障片区内监控设备、岗亭内的设施正常运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完好。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内容、服务要求”。
2.4 服务期限
期限2年,2024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
起算时间以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移交土地备忘录》时间为准。
合同到期前,投标人需在合同到期前3个月内向招标人发出续签意愿函件,若投标人服务质量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三:《F片区国有空地管护项目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通过招标人考核,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原合同中标单价,招标人可视情况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顺延一年合同,招标人也可以单方面不与投标人顺延合同,是否顺延解释和决定权在招标人。
2.5 质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工作内容、服务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
①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土地看(管)护方面项目业绩。
②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备1个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业绩至少1个。
3.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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