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正方新城学校小学部项目设计试桩采购项目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南师附中正方新城学校小学部项目设计试桩采购项目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南师附中正方新城学校小学部项目设计试桩 JSZC-******-JSGH-C2024-000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5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GH-C2024-0009
项目名称:南师附中正方新城学校小学部项目设计试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次采购最高报价费率为100%
采购需求:
南师附中正方新城学校小学项目试桩项目方案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及规范进行设计,综合考虑到地块实际情况及学校特点,为地基设计提供设计依据。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承接范围满足本项目承压最大加载值要求;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中标后非特殊情况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改项目经理。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现场管理,且不能在中标人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等职务
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至少有一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5楼
方式:前往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5楼)获取纸质磋商文件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2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5楼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2024-06-2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23号隆盛大厦5楼5楼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
电话:139*****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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