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场动平衡仪和激光干涉仪招标公告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场动平衡仪和激光干涉仪招标公告
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现场动平衡仪和激光干涉仪项目的采购公告
日期: 2016年7月 8 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采购现场动平衡仪和激光干涉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采购编号:NBMC-********G
三、项目概况:子包号、货物名称、数量、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子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价
用途及主要技术规格
一
现场动平衡仪
1套
45万元
详见《表B 产品技术规格和要求表》
二
激光干涉仪
1套
26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投标人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标书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7月 28 日16:30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30, 14:00-17:30。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1、标书售价每子包5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海曙支行
户名: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海曙分公司
2、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传真至我公司,并在汇款底单或传真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名称、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招标文件,请给予配合。
3、注:供应商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标书时须一次性提供开票资料(未按时提供的默认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 2 日14时00 分止
八、投标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九、开标时间:2016年8月 2 日14 时00 分
十、开标地点: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十一: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
十二、采 购 人:宁波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 系 人:童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D座
十三、招标代理公司:
招标机构名称:宁波名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1350号众创空间4号楼5-1室
传 真:****-********
电子邮件:********54@qq.com">********54@qq.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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