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康桥街道办事处银行活期存款服务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康桥街道办事处银行活期存款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现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康桥街道办事处的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康桥街道办事处银行活期存款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能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ZZB-2016GKZB-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康桥街道办事处及下属单位账户的银行活期存款服务,共分为9个账户,分别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康桥街道办事处(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康桥分指挥部(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促进就业专户(专用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站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资金专户(专用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计家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谢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平安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西杨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康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基本户),服务期限为三年,若合同期满后,双方对合作无异议,则自动续签三年(根据情况有调整和补充的,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认可后,续签合同),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商或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及政策性银行,且投标人须在拱墅区设有总行或分行或支行(投标人若为支行,则须同时提供总行或分行的唯一授权书和总行或分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自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银行指定服务机构应设立在拱墅区,且与最终公款存放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
2、投标人在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15年年度的综合评价须为B级及以上(须提供该年度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在浙江银监局监管的2015年年度评级须为二级及以上(须提供该年度浙江银监局监管评级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为支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浙江银监局针对总行或分行提供的证明材料视同认可。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 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4楼1412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若为支行,则须同时提供总行或分行的唯一授权书和总行或分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自身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2015年年度的综合评价复印件(加盖公章);
5、浙江银监局监管的2015年年度评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2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汇票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至户名: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杭州浦沿支行 银行账号:********184*****022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1日13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拱墅区康桥路108号康桥街道办事处4楼第二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8月1日13时 30分在拱墅区康桥路108号康桥街道办事处4楼第二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允许密封在投标文件中开标后查验。)在开标会上提交以证明其身份。
十一、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88号志成大厦14楼1412室
联 系 人:杨坷奇
联系电话:18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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