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园游乐设施招商招标公告
人民公园游乐设施招商招标公告
新乡市人民公园游乐设施招商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乡市人民公园招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人民公园办公院二楼西办公室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4年6月19日17点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乡城市园林人民公园游乐设施招商项目
(二)项目编号:CSYL-2024-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新乡市人民公园游乐设施招商项目,地块位于人民公园过山车西侧,使用面积约500㎡。
(四)招商内容:在采购人指定的地块空间范围内,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标准,由响应人投资建设大型游乐设施(省检或国检项目)进行经营,同时承担该地块鸽子房拆除及新建、项目周边配套广场铺装改造(约1500平方米)、新建高压箱变(保障上新游乐设施供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及相关费用,建设完成后产权移交采购人。受采购人统一的园区管理,向采购人缴纳租赁费用。
(五)项目经营范围:在地块空间范围内可经营游乐设施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10月31日前完工并投入使用。
(七)项目建设完成验收情况:合格,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八)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响应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
(七)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政府招标活动;
(八)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九)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应具有经营游乐设施相关营业范围。
2.具有不低于100万元的银行存款,存款凭证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期(含)之后。
(十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十三)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整体转包。
(十四)本次招标中标人需在中标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10万元,项目运营后由采购人退还中标人。
(十五)响应人承诺:如中标,中标后若因规划、政策调整或其它原因,导致本游乐设施项目无法实施、实施过程中被中止或实施完毕后被终止,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损失,不得向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进行索赔。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谈判文件获取方法: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年审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二)获取时间:2024年6月14日
(三)截止时间:2024年6月18日
(四)获取地点:新乡市人民公园办公院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下午17点3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开始时间:2024年6月20日9时30分整。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乡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人民公园办公院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6*****787
新乡城市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
标签: 人民公园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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