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精神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灌南县
(2)建设规模:灌南县精神病院睡眠中心内部装饰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3)工期要求:总工期20日历天
(4)其他: 质量标准:合格
2.招标范围:包含装修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即: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3年11月-2024年04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4)本工程执行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由投标人进行信用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7日, 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灌南县泰州北路60号)。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报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另提供项目经理本人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是由社保部门打印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04月连续缴费的原始缴费清单并加盖社保征缴中心印章,而非投标人自行打印社保盖章)。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否则不接受报名,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5:00 时。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灌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七楼会议室。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评标方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南县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59号(君宸大厦17楼)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2*****070
标签: 装饰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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