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福山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德化福山村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山村路灯亮化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福山村路灯亮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一个合同段,不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天(雨天顺延),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06 月 12 日至2024年 06 月 18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自行到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报名,报名时须领取交易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费200元/份,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的形式提供,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施工合同后七天内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7600元人民币(下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 06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交易卡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交易卡原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德化网(https://www.dehua.net/)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民委员会;
地 址:德化县汤头乡福山村;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135*****488;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精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德化南门时尚华庭A栋三楼;
联系人:小李;
联系电话:199*****870;
2024年06月12日
标签: 路灯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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