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4年6月13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4-06-14 08:30
  • 信息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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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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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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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元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新能源汽车内饰件建设项目

嘉(平)环建〔2024〕46号

2024年6月13日

见附件

2

浙江轩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智慧工厂、智慧产线及智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嘉(平)环建〔2024〕47号

2024年6月13日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相关附件:嘉(平)环建〔2024〕46号元舜(曹桥街道).pdf

嘉(平)环建〔2024〕47号轩田(钟埭街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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