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4年6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时间: 2024-06-14 08:30
  • 信息来源: 市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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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13万平方米高端光学膜建设项目

浙江省平湖市新仓镇工业园区(仓庆路北侧金穗路东侧)

凯鑫森(浙江)新材料产业有限公司

企业计划投资*****万元,,新建生产车间及配套用房5311.09平方米(其中一期建设2#厂房建筑面积*****.09平方米,二期建筑面积合计*****.00平方米),同时购置湿涂机、自动成型机、贴合机、分切机等先进设备,项目建成以后将形成年产1113万平方米高端光学膜的生产能力。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锅炉排水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 ①本项目湿涂工序调配、清洗、涂布、烘干废气收集后经蓄热式热氧化炉(RTO)装置净化处理,烘干工序废气收集效率约为99%,其他工序废气收集效率98%以上。转轮吸附效率约为92%,RT0燃烧废气处理效率约为98%,RTO整体处理效率约为90%以上。尾气通过20m 的高空排气筒排放(DA001); ②贴合固化废气、软成型固化废气、量子点膜产线废气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分别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CO装置处理后经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2)。 ③导热油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0m以上排气筒直接排放(DA003); ④、真空热水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经20m以上排气筒直接排放(DA004)。 ⑤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少,通过车间换风系统排出。

3固废 企业设一般固废暂存点(占地约80m2,位于厂区东北侧); 企业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约360m2,位于厂区北侧中部)。

4:风险措施 建设单位须切实做好储存区的管理,设置导流渠、事故应急池。本项目拟于厂区东侧中部(综合楼北侧)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容积约504m3。应急池规格可以满足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应急储存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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