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工程维修维护资金项目监理单位比选
通山工程维修维护资金项目监理单位比选
本项目通山工程维修维护资金项目监理单位比选已由石家庄市人防通山工程管理所批准,比选人为石家庄市人防通山工程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条件,为确保实现整个项目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并正常使用,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来确定中选单位。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通山工程维修维护资金项目监理单位比选;
2、比选范围:工程监理单位比选;
3、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满足比选人使用需求。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必须是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具有本文件所指产服务能力;承认和履行比选文件中各项规定的响应人。
2.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证书: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申请人,请于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9楼(线上方式报名);
方式:供应商报名时需将以下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作为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待我方审核通过后,我方将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比选文件统一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所用邮箱。(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报名时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质等级证书。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四、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1、所有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申请书并提交给比选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09时00分,比选地点: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人不予受理。
比选人:石家庄市人防通山工程管理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134号
联系人:孙运录
电话:0311-********
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与十中街交叉口东南角祥瑞大厦9楼
联系人:孙建桢
电话:0311-********
标签: 工程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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