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告

三校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公告

一、采购单位: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项目名称:三校区消防器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

三校区消防器材采购。最高限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含税价)。

(一)采购项目详见采购项目清单。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有消防器材及设备批发零售、灭火器维修换药的相关业务能力,所提供的消防器材应符合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三)报废药品及产生的垃圾、边料需进行清理、外运。

(四)配合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合同期内的消防器材检查、统计工作,建立学校消防器材供应档案,并配合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服务期内,消防器材维护、更换需按学校要求分批次分校区进行,在接到学校通知后3天内须完成相关批次维护、更新工作。

四、资质要求:

报价人应是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报价人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到场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则无需),一份;

(五)报价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原件,一份;

(六)承诺书原件,一份。

*所有报名材料文件应清晰、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后装于同一信封中。

五、公示时间、地点:

(一)时间:即日起至6月19日工作日期间。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徐老师,0591-********

(三)意向合作单位可在公示期间按本公告“第四点:资质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准备材料并提交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时需提供干粉灭火器的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为6月19日9:00-17:00。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6月20日10:00。

(二)地点: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仓山区长安路89号)。联系人:徐老师,0591-********

(三)报价人需将采购项目报价单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密封于信封中现场提交。报价内容不能漏项、不能涂改,否则做无效报价处理。

七、评审方式: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若最低报价相同,则抽签决定成交人。

附件:(请复制下方链接进行下载)

1.采购项目清单

2.采购项目报价单

3.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承诺书

https://share.weiyun.com/FdKjh7Yt


标签: 消防器材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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