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文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文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比选公告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校园文化提升项目
一、项目概况
1、比选内容:拟选定一家专项服务机构,为雄县第三高级中学定制条幅、展板、易拉宝展架等,内容详见比选人要求。
2、合同履约期限:10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实施地点:雄县
二、比选要求
1、比选时间: 2024 年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其经营范围须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相应承诺书);
5.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及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录网站自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行贿受贿案件”,同时将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6月14日 至 2023年6月16日 (北京时间) ,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获取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5.1比选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 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雄县第三高级中学
地 址: 雄县第三高级中学
比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主任

代理机构名称:河北雄安中资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东安各庄村1区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石海辉 0312-*******


标签: 校园文化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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