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关于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年产*****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年产*****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收悉。该项目节能报告已委托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评审,现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定远县盐化工业园。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代码为:2111-******-04-01-******。
三、项目总用地面积53.53亩,本项目拟建 1 座丙类车间、1 座甲类车间、1 座甲类仓库、2 座丙类仓库、1 座控制室、1 座综合楼、1 座动力车间、1 座丁类堆场、1 座甲类埋地罐、两座丙类罐区、两座门卫及其它生产辅助设施,购置反应釜、冷凝器等设备,建顾后可年产 ***** 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
四、该项目建成运行后,年综合能耗当量值为2560.147吨标准煤,等价值4791.352吨标准煤,其中:年用电量为1190.29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为1462.87吨标准煤,等价值3472.91吨标准煤,年用蒸汽*****吨,折合当量值1097.28吨标准煤,等价值1318.44吨标准煤。单位产品综合能耗0.*****吨标准煤/吨,单位工业增加能耗0.*****吨标准煤/万元(可比价)。
五、建设单位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一)严格落实节能措施。项目设计阶段进一步细化完善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节能报告,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将设备能效指标作为重要技术指标列入设备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优先采购使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使用能效低于节能水平的产品设备。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等,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实施节能验收。项目建成投产前,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节能验收,并将节能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报县发展改革委。分期建设、投入生产使用的项目,应分期进行节能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擅自投入生产、使用。
六、本审查意见不作为项目核准、备案前置条件,相关核准、备案和报建手续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及要求执行和办理。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的项目,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八、县发展改革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附:关于安徽康尼化学有限公司《年产*****吨聚氨酯、环氧树脂材料项目节能报告》评审意见的报告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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