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定点回收服务项目

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定点回收服务项目

因工作需要,我院通过院内公开询价方式遴选优质服务商,承接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定点回收服务项目,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标人:泉州市第一医院。

二、项目名称: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和透析桶定点回收处置、分类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定期、定点回收医院产生的使用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玻璃瓶(袋)和透析桶回收处置工作,配备专人协助医院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向医院免费配送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所需的卫生耗材。

四、服务期限:1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 投标人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须具备医疗一次性输液玻璃瓶和医疗未被污染的一次性塑料瓶(袋)的回收资质,具有医疗废塑料、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的企业(闽卫办医政函〔2017〕7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及排污许可证(闽卫政〔2016〕31号文);

4. 应具备履行回收、运输、处理、加工等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

5.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须知

4.中标人需免费配送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回收所需的包装袋及扎口带,配备专人做好回收物品的分类及转运。未被污染输液瓶(袋)投标人应保证每周分别到招标人四个院区指定地点进行一次打包、回收装车清运等,双方登记交接单并打扫、冲洗干净暂存处。未被污染的玻璃瓶无偿回收,中标人一周一次在招标人指定地点打包、回收装车清运等,双方登记交接单并打扫冲洗干净暂存处。透析桶每周二、四、六派专人到各院区血透室进行回收、打包,并统一放置招标人指定地点,一周一次装车清运,双方登记交接单并打扫冲洗干净暂存处。如招标人业务量上升,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变多,中标人应适时调整每周回收的频次。如遇到上级部门检查,中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在检查前一天及时将存放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装车清运,将暂存处清理、打扫冲洗干净。每月30号之前,中标人需提供下一个月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蓝色、白色塑料袋数量:东街院区蓝色:1000个、 白色1000个,城东院区:蓝色2200个、白色2000个。老年院区:蓝色700个、 白色700个:袋子规格需满足招标方要求。中标人在履行过程中产生违约行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一次处罚违约行为2000元,超过三次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5.中标人不得接收招标人任何属于医疗废物的物品,发现有应该按医疗废物处理的物品混入的必须及时退还给招标方,如发现中标人私自处理医疗废物,招标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6.未被污染的输液袋回收价格每公斤不低于0.5元,透析桶每个不低于0.5元,以交接单数量为准。每月结算一次费用,中标人10号之前将上月款项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入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结算金额为未被污染玻璃输液袋和透析桶的每月交接单确认数量总和。如未按规定将款项汇入招标人账户达三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七、评标方式:最高价中标,同等报价情况下,现有服务业绩多者予以优先考虑。

八、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将*****元合同保证金汇入招标方指定账户,(未按时汇入视为放弃)合同履行完毕无服务和质量问题无息退还。在合同履行过程产生违约行为,违约金从保证金中扣除,公司在5个工作日补齐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需上报两辆固定运输车辆车牌号、行驶证、两位司机、专人收送联系电话等相关证件。

九、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泉州市第一医院(东街院区)总务科三楼。

十二、投标人须按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封标(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等),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包括:

1. 投标人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2. 投标报价书;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以及环保部门关于废塑料(袋、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废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件;

6. 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7.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

以上文件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

泉州市第一医院

2024年 6月14日


标签: 输液 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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