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生产托管承接服务组织的公告招标公告
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生产托管承接服务组织的公告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加快发展广东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广东省 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一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粤农农计〔2023〕57号)、《广东省2023年省级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9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我镇广东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本县范围内遴选梁村镇创建广东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生产托管承接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为在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重点聚焦为水稻、玉米、番薯等粮食作物的种植户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本次遴选2个以上社会化服务组织承担梁村镇创建广东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实施。经遴选确定的生产托管承接服务组织,且按要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任务的,我镇将根据有关补助政策标准进行补助。
二、遴选条件
1. 已在怀集区域内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服务资质的服务队伍;
2. 具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1年以上,2023年服务面积达1000亩以上,如属招商引资新进驻并成功落地的企业,有意向从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并且农业机械设备齐全,服务能力强,可适当放宽;
3.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要求申报组织专业农业机械10台以上,专业服务队伍人员5人以上;
4.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社会影响;
5. 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三、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
四、申报资料
申请梁村镇创建广东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示范镇项目生产托管承接服务组织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广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采集表(附件1),包括主要服务的区域、服务作物、服务环节、农业机械配备情况、服务能力等内容。
2. 承诺书(附件2)。
3. 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征信报告、在工商部门注册备案的组织成员名单复印件。
4. 证明申报组织服务能力的其他资料。原则上需提供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合同资料,机械设备情况统计表及其相片,具体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驾驶证与机手证等复印件。属近两年招商引资新进驻怀集的企业,可不用提交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资料,需提供企业拥有农业机械设备的明细统计表及其相片,操作人员信息统计表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等。
5. 可提供证明服务团队服务技术能力的相关证书,如职称资格证书、培训证书、乡土专家证书等。
五、评审流程
由梁村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收集资料,梁村镇人民政府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组织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镇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六、其它事项
请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于2024年3月19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报送到梁村镇农林水综合服务站,联系人:莫少达,联系电话:0758-*******。
附件1:广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信息采集表(样表)
附件2:承诺书(模板)
怀集县梁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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