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普氏野马跟踪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普氏野马跟踪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普氏野马跟踪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服务/生态资源调查与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行政区域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2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预算金额 ¥5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71-*******
采购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女士 0471-*******
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0471-*******156*****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曹先生、韩先生

项目概况

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普氏野马跟踪监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MJW-2024-ZFCG0603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麋鹿、普氏野马跟踪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参加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递交材料,填写《供应商登记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宇泰商务广场B座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出示身份证。

2.办理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5.提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1)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本项目公告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

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巴彦树贵街6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 04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0471-*******156*****323            

联系方式:曹先生、韩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71-*******

 

标签: 自然保护区 监测项目 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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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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