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父山孔柴洼水库片区逍遥谷配套项目涉水工程、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一期凤凰谷里项目涉水工程二个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冶父山孔柴洼水库片区逍遥谷配套项目涉水工程、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一期凤凰谷里项目涉水工程二个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4LJZXZC022
2.项目名称:冶父山孔柴洼水库片区(逍遥谷)配套项目涉水工程、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一期(凤凰谷里)项目涉水工程二个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3.项目地点:庐江县冶父山镇
4.项目单位: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5.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拟选择一家服务供应商,主要服务内容为冶父山孔柴洼水库片区(逍遥谷)配套项目涉水工程、冶父山镇旅游综合提升一期(凤凰谷里)项目涉水工程二个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包括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等涉及到的所有事项。供应商需要按采购人提供的项目服务范围、技术要求等文件资料,完成洪水评价项目调查、报告编写等,负责报告的汇报、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向采购人提交正式的防洪评价报告成果资料,并对其服务质量负责。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6.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
7.项目预算:16.00万元
8.最高限价:16.00万元
9.项目类别:服务类
10.标段(包别)划分:共分1个包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和第(2)条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2)具有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自开标之日以来近6个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及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
2.获取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获取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话:0551-********。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4年06月25日09时00分
2.磋商地点: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10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庐江县冶父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冶父山镇庐巢路(冶父山街道)274号
联系人:董主任
电 话:151*****88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庐江中信会计师事务所
地 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越城北路76号(康乔商务楼十层)
联系人:殷杰
电 话:0551-********
七、其他事项说明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次公告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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