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400,000.00
最高限价(元):2,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主要为铁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技术提供服务咨询,完成核查验收迎检材料及汇报演示材料,在示范区创建现场核查时提供驻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包括:

(1)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依据沈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要求,开展铁西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制定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流程,开展基础资料搜集与创建基础状况分析工作,确定生态文明示范工作核心、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等,全面启动铁西区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2)制定全区各类创建指标达标方案

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要求,系统梳理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可达性,确定规划纲要工作任务、重点工程,编制《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合理确定各类创建指标达标差距并制定达标方案。

(3)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初步评价与分析

参照现有第八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要求,多方面分析评估指标情况,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识别重要生态环境存在问题的成因与不足。

(4)规划编制

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如何建立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创建各阶段目标。分别对不同规划阶段铁西区资源开发与利用、能源消耗进行预测分析,研判资源能源消耗对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压力。对不同规划阶段铁西区生态系统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变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型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进行预测分析,研判生态环境质量变化对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挑战。

结合生态环境变化、资源能源消耗等预测分析结果,研判不同规划阶段城乡污水、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需求。鼓励开展包括碳达峰与碳中和、生物多样性、气候变化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等方面的趋势预测与压力分析。

结合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及铁西区发展条件等,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升、绿色发展等方面或国家、区域等不同层面,综合考虑示范性、前瞻性,研究提出铁西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位。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目标要求,明确区域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逐一分析铁西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各项指标现状值,综合分析各项指标达标潜力。

对照国家和上级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内涵要求,以解决铁西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补齐生态文明建设短板、落实国家和区域有关部署等为重点,突出铁西区特色、因地制宜提出规划重点任务体系。同时,要全面落实国家、上位规划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任务要求,衔接落实区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各专项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的要求,同时要充分衔接在有效期内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内容。

针对铁西区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整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正在实施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等,进行优化、完善,生成重点项目清单,明确建设主体、建设时限及项目投资估算等信息,对重点工程实施进行效益分析。

结合铁西区实际情况,编制具有铁西区特色的《铁西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文本、图集。

(5)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①规划编制成果

《铁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文本》(电子1版,纸质版2份)

《铁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研究报告》(电子1版,纸质版2份)

《铁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图集》(电子1版,纸质版2份)

②申报验收阶段成果

《铁西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情况说明》(电子1版,纸质版2份)

《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及必要的佐证材料》(电子1版,纸质版2份)

③成果提交地点: 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

(6)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及相关文件要求。

(7)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需要2-3人在铁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协助并指导填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管理平台申报材料。

(8)验收标准及方法;

验收程序及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方法:按照甲方需求进行验收,符合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部成果填报需求。

(9)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规划评审、申报验收结束为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申报验收工作不少于一年,一年后未申报验收成功则延长服务时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1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6月2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须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 南十东路七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024-********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琦、于晓琳、李芳
电 话:024-********、024-********

标签: 生态文明建设 规划编制 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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