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质认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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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质认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4 11:09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杭州市商务局



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场地已于2023年10月全部清空移交,所有危废按要求全部处置完毕。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浙江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0〕128号)和《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通知》商消费〔2022〕92号等规章和文件精神,撤销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证书编号:**********),并关闭系统账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木海 联系方式:0571-********

杭州市商务局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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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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