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浙石油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市旅游学校充电站1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丽水市浙石油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市旅游学校充电站1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丽水市浙石油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丽水市浙石油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丽水市旅游学校充电站10KV配电工程施工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变压器物资及服务 | 1 | 项 | 9% | 2024-09-13 | 丽水市浙石油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丽水市旅游学校充电站项目位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莲都区欣苑街189号丽水市旅游学校南门停车场。本项目含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的电力系统接入、高压部分的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管线管井施工、市政申报及协调、电力项目申报及验收、试运行等全过程。包含新建配套建设箱变、相关匹配的10kV高压外线设备、0.4kV配电柜等所有电气系统设备、线路均同期建设及调试;以及相关的管线、管井铺设等所有配套土建施工及市政、绿化等申报协调内容。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隶属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唯一负责丽水莲都区域的全资子公司(相关证明文件附后)。丽水正好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电力实业总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100%控股)在丽水设立的唯一下属全资子公司。 2023年12月7日,浙江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关于明确充电桩项目实施流程与职责分工专题会纪要》(浙石油综专题纪要{2023}36号)文件指示:项目高压侧用电接入工程,可采用定向方式委托各地电力部门下属单位进行施工,委托范围包括电力设施设备的迁移或改造、永临结合用电接入(包括电缆、变压器、开关柜等所有设备及设计、施工),由属地公司负责实施。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丽水市普明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天宁工业区178号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6-14 至2024-06-17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136*****626 |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126号丽水日报大楼8楼 | 电子邮箱:*********@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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