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峰城市广场联名卡招标公告
御峰城市广场联名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JL-ZCHW-160724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御峰城市广场联名卡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御峰城市广场联名卡项目
2.2 招标内容:商场专柜收银、会员卡/储值卡系统、银行卡交易管理(MISPOS系统)系统、停车场收费接口开发系统、物业收费接口开发系统、酒店收费接口开发系统以及一卡通系统的相关商户交易数据信息采集和相关配套硬件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3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4 采购数量:详见设备清单
2.5 服务及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2.6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资质及经营范围,有很好的行业信誉,有良好的管理模式和开发规范,能够合理的调配人员,做到人尽其能,分工合作,对此开发系统能够进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2投标人资格的授权: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则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7月11日至2016 年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16时整(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8月1日10时00分整 ,递交地点为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须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0 元整。
5.4 定于2016 年8月1日10时00分整,在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业 主: 辽源农村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陈经理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博
电 话: ****-********、158*****066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
标签: 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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