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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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C-XCCG-20240601-GCJ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5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工程位于辽河口与双台子河口之间,在盘锦
港荣兴港区引堤的西侧。 码头按照“蝶式”布置,泊位长度为 430m。码头由 1 个工作平台、2
个靠船墩、6 个系缆墩(艏艉缆墩各 1 个,横缆墩 4 个)和人行桥组成。工作平台的平面尺
寸为 40m×30m,工作平台高程为 9.0m。其上布置有操作间、输油臂、输油管线、登船梯等。
系缆墩、靠船墩顶高程 7.0m,各墩及工作平台之间采用钢质人行桥连接,桥宽 3.5/3.2m。外
侧靠船墩和工作平台上布置有消防炮等;靠船墩、系缆墩上布置快速脱缆钩等系缆设施。码
头和后方管廊通过栈桥相连,栈桥与码头轴线垂直布置。栈桥宽度为 14.6m,布置有管线带、
车道、检修通道。栈桥长度为 131m,桥面标高由码头平台端的 9.0m 变化到西引堤顶的 8.2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竞
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竞
争性磋商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此项目需
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2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22 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22 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
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XCCG-20240601-GCJC
项目名称:鑫诚集团采购盘锦港荣兴港区 30 万吨级原油码头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包组编号:01
预算金额(元):55 万元
采购需求: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包括栈桥动静载、荷载试验、整体外环顺直度、桩基检测、
主体结构等所有分部工程检测(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结束(具体以签订的检测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4.合格供应商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此项目
需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甲级资质;
5.同一集团公司的不同分(子或支)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6 月 14 日至 2024 年 6 月 20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22 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6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22 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 年 6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盘山县新县城府前大街 22 号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
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将以上资
料 PDF 版(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lnhcjs1234@163.com。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系方式:  0427-3400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 22 号   
联系方式:  0427-3550305     
邮箱地址:  lnhcjs1234@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盘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13029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427-340090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27-3400908
电子邮件:xc340090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城建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盘锦市盘山县府前大街 22 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427-3550305
电子邮件: lnhcjs123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竣工验收 质量检测 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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